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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由交通灯想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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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建新  发布时间:2018-04-03 09:13:44 打印 字号: | |
  常常通过十字路口,停下直行、左转右转···从未留意过。

  周日回城,车辆似乎比往常多,十字路口左转车道等待绿灯。看着在交通灯指挥下有序行进的车辆和行人,突然感受颇多:要是没有这交通灯,这个路口会是怎样的场景?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人人皆知的交通规则!如果违反,面临的后果有:撞车、撞人、被撞、扣分、罚款、禁驾、坐牢、受伤、死亡等等。立竿见影的教训,让许多人谨慎行之。

  也有偶闯红灯者。前些日,朋友来电,邀参加一起交通事故的调处:原来自己骑摩托送孩子上学,因急于赶路,闯红灯被挂了,说平常冒事,今日运气不好···

  谢绝了参与调解,并再三告知:遵守交通规则!

  此事不再累赘。

  由此,想起人生路上的“交通灯”。

  行走于人生路上,有直行有弯道,有上坡有下坡,有平坦也有坎坷,一生的路上,会遇上形形色色的人和各种各样的事,会面临许许多多的诱惑和方方面面的挑战。诱惑和挑战,便是人生的岔路口,此时难免迷失方向和不知所措。这时,人生路上的“交通灯”会指挥你前行。那就是党纪国法!

  人生路上的“交通灯”看似微妙,实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党纪国法明明白白告知:何为可行不可行,何为可为不可为!

  前些日炒得沸沸扬扬的山东“于欢案”似乎落下帷幕。然,纵观案件前因后果,便不难看出被害人实属累“闯红灯”者,其死与伤是必然结果。被告人偶尔为之,亦未能侥幸!

  经常告诫一生意朋友:遵纪守法!常肯首为诺。甚慰。不料因合伙强迫交易东窗事发。问如何处之?答曰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友以侥幸答:我就一次···结果被判15个   月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灯,偶有闯红灯的,运气好也许侥幸逃脱惩罚;但累闯红灯者,其结果必是如上所言!

  但人生路上的“交通灯”必须严格遵守!闯红灯便是踏雷池!无侥幸可言!无偶尔可为!一切都是必然!

  不管是道路还是人生,闯红灯者,必然付出代价!
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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