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法制周报》:(临湘)获刑4次不思悔改竟重操旧业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04-04 14:44:45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郑姝 黄文龙)常言道:事不过三。然而,临湘一男子邓某在2015至2017年间犯盗窃罪4度入狱后,不思悔改,再度行窃。近日,邓某又一次进了监狱的大门。

    2017年11月11日凌晨1时许,邓某用木棒将舒某经营的某旅游店卷闸门撬开,进入店内盗得1条3包黄芙蓉王、2条4包蓝芙蓉王、2条5包精白沙、1条3包红双喜香烟。经临湘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舒某被盗香烟价值人民币1527元。

    临湘法院认为,邓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达到湖南省规定标准,即2000元较大起点达到50%,构成盗窃罪。

    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邓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链接地址:javascript:

责任编辑:韩振远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