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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四男子“唱双簧”销酒买酒 诈骗19户商铺终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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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方方  发布时间:2018-04-09 08:42:05 打印 字号: | |
  湖南邵阳男子黄某手里囤积了几十件低价白酒,苦于没有销路。一天,朋友禹某上门,禹某提议通过扮演白酒销售人员和购买人员“唱双簧”,将低价白酒以高价向乡镇商铺“铺货”的方式来骗钱.在成功诈骗了湖南平江县各乡镇19户商店近四万元后,禹某、黄某等四人最终落入法网,不得不接受法律的审判。

  2017年4月份,禹某、黄某在老家湖南省邵东县一起商议以推销低价值的某品牌白酒(进价每件60元,一件6瓶)冒充高价值的白酒诈骗他人财物。2017年5月6日,黄某雇佣了唐某驾驶面包车从邵东县来到平江县,两人在平江县境内找寻小商店和小杂货店 “推销”白酒,声称该酒厂正在搞促销,360元一件,零售价可以卖78元一瓶,可以放两瓶酒在店铺里售卖,先不收钱,售卖出去再来收钱或者没卖出去再来将酒收回。取得店铺老板同意后,黄某给老板开具一张送货单,在送货单上留下送货电话号码(该号码为禹某使用),并用导航仪显示店铺地址的K码后记录在本子上,以便实施后续诈骗步骤。5月8日,唐某感觉不对劲于是离开了平江。因人手不够, 5月11日,李某、赵某应黄某的邀约也来到了平江,禹某、黄某、李某、赵某四人汇合后再一次明确分工,即由黄某继续负责在平江县、汨罗市、浏阳市等地铺酒,李某负责到铺好酒的店铺内以78元一瓶的价格买酒,随后的一两天内,李某再次来到买酒的店铺内谎称该酒很好,编造理由称要继续购买几件酒,诱使各店铺拨打铺酒时预留的送货电话进行订酒,禹某在接到订酒电话后,便与赵某一起送酒到各店铺,以360元每件的价格进行贩卖。其中,赵某负责开车、搬货,禹某负责收款。商铺收到酒后,联系买酒人李某来拿酒,却无法接通,再打送货人电话,显示关机,至此,商铺恍然大悟,原来中圈套了。

  2017年5月6日17日期间,禹某一伙在平江县境内的伍市镇、向家镇、浯口镇、石牛寨镇、虹桥镇、安定镇以及汨罗市、浏阳市等地,以该方式骗取19户商铺共计38320元。经平江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白酒每件价值90元。2017年6月,黄某、赵某、李某陆续落网,8月3日,被告人禹某主动到平江县公安局投案。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禹某、黄某、李某的家属退赔了被骗19户商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各被害人的谅解 。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禹某、黄某、李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事先串通、商议,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禹某、黄某、李某相互配合,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均属主犯,其中禹某、黄某作用更为突出;被告人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禹某(有犯罪前科)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李某、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禹某、黄某、李某的家属能积极赔偿各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可对三人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平江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禹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赵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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