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汨罗法院民三庭通过纸上情与法的演绎,成功地调解了一起聋哑夫妻离婚纠纷案,从立案到调结仅用两周时间。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均系聋哑人,2013年相识后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后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影响共同生活,原告王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面对该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承办法官在了解到原被告均上过聋哑学校,认识字也会书写的情况下,决定用通过纸笔书写的方式进行交流,同时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还要求原被告的父母参与案件处理,力争调解结案。
通过“纸笔交流”“家人参与”和“亲情感化”的多种调解形式,王某与张某的矛盾得到了缓和,面对已经无法挽回的婚姻,放手反倒是更好的选择。最终在承办法官和亲友的努力下,原被告最终就离婚、孩子抚养、生活帮助费等问题达成了协议,案件圆满实现调解结案。
承办法官感言: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工作中,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用心去与当事人沟通,用最走心的方式心去感知当事人需求,心之所至,无言胜过有声,再大的矛盾也都会迎刃而解。(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