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法院屈子祠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被告当场履行调解协议。
原告万某是湖北荆州人,受被告袁某雇佣后在工地上进行涵洞钢模安装施工。2016年7月,因钢模固定不稳发生倒塌,原告胸部受撞击致伤,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原告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五万余元。
考虑到此案标的额不大,事实清楚、双方责任明确、且原告所主张的医疗费用等人身赔偿比较紧急,为了尽快化解纠纷,经原被告同意后,承办法官在庭审当天就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一方面对原告方进行精神抚慰,另一方面向被告袁某耐心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达成一致,袁某当庭赔偿原告万某一万二千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