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0日,被告赵某驾驶一辆大货车牵引的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湖南省岳阳市学院路由北向南行驶,途径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路段时,因放置在仪表台的手机掉落,赵某在行驶途中侧身捡手机导致车辆方向向右偏移,与由北向南靠道路右侧推电动车的龚某某相撞,导致其身体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同日,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认定被告赵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龚某某一处三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
湖南省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31日受理该案,于2017年7月11日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17年8月17日作出判决:由共同被告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公司在承保的牵引车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限额和承保的挂号车在商业三者险保险限额范围内向原告龚某某支付保险金,并由被告赵某及其车辆挂靠的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经庭外和解,确定赔偿金额共计为1921000元。
近日,在执行申请人龚某某向岳阳楼区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后,该院将申请执行人龚某某的交通事故赔偿款1921000元于20天内迅速执行到位,让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从未迟到。
据悉,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为坚决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夏常凯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执行案件分为涉民生、涉金融等类别,各个击破。该院为提高执行效率,该案由院长夏常凯亲自督办,主管副院长廖理亲自主抓,执行局政委何国平组成合议庭重点突破,取得了很好的执行效果。廖理负责与被执行人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公司沟通、何国平负责与被告赵某牵引车的两挂靠公司沟通,最终被执行人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下,将执行款如数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仅仅用了20天,该院就将1921000元的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据了解,在“决胜执行难战役”工作中,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做到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聚焦精力,举全院力,努力为解决执行难创造条件。并由院领导亲自挂帅,深入执行工作一线,挂图作战,层层传导,一往无前、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