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两点半,随着一声法槌清脆落下,汨罗法院长乐法庭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正式开庭,被告、原告、委托代理人悉数到场,汨罗市五中多名师生列席旁听。
2017年11月,被告李某驾驶轿车与原告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在汨罗市三江镇花桥村十字路口交汇处路段相撞,造成原告脾脏破裂并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后,由于原告与被告李某就本次事故损失赔偿协商无果,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经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双方举证、法庭辩论等流程后,因案件事实基本调查清楚,责任划分明确,经原被告双方同意,案件进入调解程序。
旁听的学生表示,难得有机会旁听庭审过程,不但发现实际生活当中的庭审远比电视中看到的复杂,庭审工作人员做的工作更为细致,也从中体会到了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学到了法律知识。
近几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有多起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令人痛心,因此,长乐法庭每年多次选择类似具体案件组织学生旁听,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