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到店里进行乞讨,本是值得同情可怜的,可是她却趁人不备,将放在桌子上的挎包偷走,盗得现金及手机。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凌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20日11时许,被告人凌某某进入被害人何某某在汨罗市某社区经营的麻将馆进行乞讨,趁被害人何某某在厕所洗菜之机,将其放在麻将桌上的挎包偷走,包内有现金人民币1985元,VIVO智能手机一台以及银行卡等物品。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盗财物追回返还给被害人何某某。经鉴定,被盗VIVO智能手机一台价值人民币13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