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岳阳县)阻挠民警传唤吸毒丈夫 女子妨害公务被判刑
分享到:
作者:焦英  发布时间:2018-04-23 10:34: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袁某暴力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犯妨害公务罪,依法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7年12月22日,持传唤证的岳阳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李某与潘某及辅警付某、万某来到岳阳县新开镇骆某家,对涉嫌吸食毒品的骆某进行依法传唤。骆某的妻子袁某阻碍民警进行传唤,拉住骆某不放,民警李某、潘某再三表明身份,说明自己是在执行公务,袁某拒不配合。为防止袁某继续妨碍执法,民警李某将被告人袁某拉开并将其控制,此时袁某用脚猛力踢在李某脸上,致使李某脸部出血、红肿。在新开中心派出所增援警力赶到现场后,民警将骆某带上警车准备离开,袁某又拦在警车前,阻止警车开走,随后袁某被民警一同带回公安机关。经鉴定,民警李某所受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无视国家法律,采取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并在此过程中暴力袭击公安民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处。

  法官提醒:夫妻情深可以理解,但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时,公民应该配合,暴力阻碍执行公务,非但没有任何效果,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韩爽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