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湘法院迅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已在深圳定居的申请人黎某不远千里从广东赶回临湘,为临湘法院执行局干警送来了一面锦旗。
据悉,2016年,申请执行人黎某应被执行人李某的要求带人去上海学习甜品制作,并承担了全部的费用46400元。李某同意黎某将这笔开支作为黎某的投资款项并正式签订《股东协议书》。后来,黎某退出合伙,要求李某退还投资款,但李某退还了黎某5000元后,便以各种借口和手段搪塞黎某。后经法院调解,李某同意于2017年11月25日前分期向黎某退还全部费用。
2018年1月31日,迟迟等不到李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黎某向临湘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承办法官当即行动起来,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电话联系李某,要求其主动到法院说明情况,积极履行义务。但是李某拿各种事由推诿拖延,拒绝配合,躲避执行。即便是得知自己已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某仍然没有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有所警醒。
2018年3月21日,承办法官得知李某正在市内某餐馆同黎某的姐姐会面洽谈的消息后,迅速出击,将李某司法拘留。这时李某才幡然醒悟,偿还了全部欠款,并在拘留所写下了保证书,承诺在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