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法院新泉法庭当庭调解了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为两名外地务工农民快速讨回经多日催讨无果的工资3万元。
安化县农民邓某、周某两人经朋友介绍,到湘阴县易某承包的工地开货车,事前谈好包吃包住月薪为4500元。邓某、周某二人均于2017年10月开始到易某的工地上做事,至2018年2月止,易某从未按月向二人发放过工资,每月底邓某、周某都要求易某发工资,易某总是以“暂时无钱周转”、“放心工资不会少你们的”等话语来搪塞。2018年2月中旬临近过年,邓某、周某家中急需钱用,二人见易某仍无意发放工资,便向易某讨要,在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强烈要求易某向他们出具了工资欠条。年后,二人再次持欠条向易某催款仍遭拒,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被告易某未按规定时间到庭,承办法官不断打电话跟易某做工作。经过沟通,被告易某终于到庭承认欠工资事实,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承诺在签订调解协议后三日内支付工资款。
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法院将不断探寻、开拓审判思路和方法,争取最大化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