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情法相劝“三顾茅庐”,成功化解了一起长达3年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被申请人许某的房屋在一个拆迁项目红线范围内。申请人岳阳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征收安置补偿公告》给予了被申请人许某征收补偿方案,但被申请人许某拒不签字领款、腾地、腾房。
2017年8月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对被申请人许某送达了《限期腾地决定书》,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8年3月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对被申请人许某送达了《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被申请人许某仍不履行行政决定,故申请人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被申请人许某位于永济乡茅岭头村竹山垅组的房屋、附属设施、地上附着物。
立案后,法官考虑到此案时间跨度较大又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为避免矛盾激化,主管领导、行政庭长立即到被申请人许某家里以座谈的方式了解情况并告知强拆的法律后果。法官秉承“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思想,了解被申请人的补偿要求后,又与申请执行人岳阳市国土资源局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前后三次协调,最终解开了被申请人的心结,双方达成和解,被申请人许某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自愿将房屋拆除。至此,这起涉及民生的案件得以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