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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夜宵经营打起歪主意 私接水管偷水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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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可  发布时间:2018-05-02 16:59: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许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许某某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经营夜宵店。据对其夜宵店水表抄表显示,该夜宵店2011年10月之前6个月的正常用水量为40.5吨。自2011年10月开始 ,被告人许某某未经湖南省岳阳市自来水公司许可,私自将废弃厕所供水管中的自来水引至其夜宵店内,用于洗菜、做饭等,未再使用经过其水表的自来水。2017年7月,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被告人许某某盗窃自来水的情况后,被告人许某某即刻停止了使用其私自引入的自来水。经统计,自2011年10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许某某共偷逃自来水水费共计1万多元。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许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庭审后赔偿了自来水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许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可认为对其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适用缓刑。遂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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