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谢谢执行法官了,这么快就让我拿到了讨要多年的赔偿款”。陈某拿着手中的钱,不住的感谢道。近日,岳阳县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水污染损害纠纷赔偿案,仅用不到两天的时间。
2008年至2012年,陈某承包了一水库用于养鱼。2009年11月上旬,陈某将水放至约9亩准备捕鱼,但几天后鱼全部死亡。陈某认为是附近一殡仪馆排放的污水导致鱼的死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后,终审判决殡仪馆赔偿陈某损失133188元。
4月26日晚上,执行局干警杨建兵拿到案卷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为迅速执结该案,连夜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27日清晨,该院执行局派出两个执行小组分别赶往岳阳市区和岳阳县新开镇两地对殡仪馆的房屋及土地资料进行查询并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当天傍晚执行干警又与殡仪馆的负责人联系,向其宣讲法律,施加压力,在此种情况下,其负责人答应近期内付钱。
28日上午,执行干警趁热打铁,继续赶往岳阳市区查询被执行人的工商登记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并再次与其负责人联系,督促其履行义务。下午13时许,面对执行法官的强大攻势,被执行人主动将钱汇至法院账户。当天下午,执行法官便将钱发放给陈某。
自此,持续近九年的纠纷仅两天时间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