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开设审执“绿色通道”,力求效率最快;坚决依法保障被征拆群众的合法权益,力求公平公正;化单一的“坐堂办案”为“主动进社区、街道、行政部门释法答疑”,力求将工作链条延伸得再长一点……
这是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的工作标准。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围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书写出一份靓丽答卷。
2018年4月19日上午,被申请人许某自愿将其位于永济乡茅岭头村竹山垅组的房屋拆除。至此,涉及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的征拆工作顺利完成,为岳阳中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工作再添亮色。
2014年,经省政府批准,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对包括永济乡茅岭头村竹山垅组在内的土地进行征收。被申请人许某的房屋在该项目红线范围内,岳阳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征收安置补偿公告给予了许某征收补偿方案,但许某拒不签字领款、腾地、腾房。
2017年8月和2018年3月,岳阳市国土资源局相继对许某送达了限期腾地的相关文书,但许某既不自动履行,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和诉讼,相反四处上访,并多次采取过激行为。
2018年4月12日,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许某涉案的房屋、附属设施、地上附着物。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际华三五一七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程,被申请人许某作为最后一户拒拆居户,案件审理效率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展,该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当即开通“绿色通道”。立案当天,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审判长、正副庭长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于当天作出裁定,指定云溪区人民法院办理,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干警及云溪区人民法院案件承办人员上门走访许某,了解相关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经分析研讨,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制订了指导方案,对当事人现状及心理分析,案件风险点、预防及应对举措,适用法律法条等一一释明;指导云溪法院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采取从许的子女处着手工作的“迂回战略”,并先后三次根据案情、当事人心理变化,与云溪法院办案人员座谈、协商。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前后三次协调,最终解开了被申请人许某的心结,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申请人许某于2018年4月19日上午自愿将房屋拆除。至此,这起案件得以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