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坚决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如期兑现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近期,汨罗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坚决依法进行司法拘留,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被执行人苏某某、杨某某、霍某平及霍某明,分别系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当事人,2015年法院判决书确定其偿还义务分别为59.9万至266.9万不等。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有的以在外务工为由躲避法院执行,有的以不服法院生效判决为由推脱履行义务,有的以本案有多名被执行人为何专执行我一人为由抗拒法院执行。
5月3日上午8时许,汨罗法院执行局十余名干警经过详细筹划和精细部署,成功将被执行人苏某某等四人抓获,并带往办公室进行谈话。在谈话过程中,苏某某等人仍旧冥顽不灵,以各种理由推脱执行。鉴于拖欠金额较大,时间较长,经权衡考虑,执行法官决定提请对被执行人苏某某等实施司法拘留,并经批准后作出对被执行人苏某某等四人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书。
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严重,苏某某等纷纷表示将积极想办法履行义务。
据悉,下一步汨罗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有能力履行却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符合条件的将升级打击手段,利用“拒执罪”这把利剑,出重拳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