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院和政府了,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至今都要不到钱!”近日,申请人向某拿到2万元执行款,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连声道谢。
2017年,向某和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确定由余某偿还向某借款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余某支付了3万元之后便再没有履行法律义务,反而找各种借口赖起了账。向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余某协商劝说,反复阐明法律利害关系,但余某均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调查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余某在几年前办了一个养鸡合作社,这是县委县政府支持的扶贫项目,于是执行法官立即与县扶贫办进行沟通对接。
了解情况后,扶贫办第一时间联系余某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明确告知由于其被执行人的身份,扶贫办将会停止对其养鸡合作社的资金支持。
余某因害怕自己的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受到影响,接完电话立马赶到法院执行局,当场给付了2万元现金,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尾款后期履行。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下画上圆满的句号。
众人拾柴火焰高。近年来,平江法院加强与各单位、部门的联动合作,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25家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平江县基本解决法院“执行难”工作方案》,有效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