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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战役”进行时#汨罗法院“活查封“让困境企业不至陷入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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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胥佳宁 袁秋林  发布时间:2018-05-16 10:05:31 打印 字号: | |
“活”查封
  近日,汨罗法院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没有按常规的查封拍卖措施处理被执行人财产,而是在充分与申请人及被执行人沟通后,通过“活查封”的方式,即保证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不至于陷入绝境,又让申请人最大的维护自身权益,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张某某等与汨罗某包装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汨罗法院审理后判决汨罗某包装公司支付张某某等借款本息738万余元。由于汨罗某包装公司没有按时履行义务,张某某等申请执行。经汨罗法院执行局反复协调和被执行人多方筹措后,被执行人履行了500多万元,剩余200多万元一直未能履行到位。张某某等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封处置被执行企业的机械设备等。

  经调查,办案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汨罗某包装公司多年来效益一直不错,只是暂时经济困难,如果对其厂房、设备处置变现的话,势必导致该公司难以为继,甚至破产、员工失业,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

  为妥善处理案件,适当回复申请人的请求,汨罗法院没有盲目地采取查封冻结措施,而是一方面与申请人做工作,进行执行风险评估,提出了“杀鸡取卵”不如“放水养鱼”的理念,另一方面积极与被执行企业联系,要求他们认清形势,积极作为,鼓励其尽快制定下一步公司经营方案,启动运营,走出困境。通过多方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共识,汨罗法院对被执行人汨罗市某包装公司的31套机械设备、500吨库存原纸予以就地查封,查封期间,所有机械设备和库存原纸由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但不得擅自转移、处分。

  为避免查封过程在员工之间造成不良影响,引起人心浮动,执行局特意在下班时间前往该公司进行查封,拍照留证。

  “感谢执行局给我们机会,让我们再次看到希望,我们一定好好经营,争取早日还清欠款。”被执行人汨罗某包装公司的负责人说到。本次执行,充分体现了汨罗法院善意执行的理念,实现了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加强执行与促进发展的统一。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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