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法院长乐法庭本着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的原则,送法到长乐镇海山村,开庭巡回审理原告向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汨罗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16年12月,被告王某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与原告驾驶小型方向式拖拉机在汨罗市智峰乡金宇砖厂前路段相撞,造成原告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此次事故经汨罗市交警大队认定,被告王某某与原告负同等责任。
了解案情后,法官从交通安全的角度出发,主动提出将庭审的审理现场转移到被告所在地村委会,向沿近107国道的村民进行现场普法。主审法官庭审同时,不忘以案说法,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告诫村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人车相互礼让,杜绝超速、闯红灯、“路怒症”等交通陋习,取得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