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攻坚执行难,准确把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日前,临湘市人民法院进行了拒执犯罪案件专题学习,并部署集中打击拒执犯罪工作。
刑事审判庭庭长方美玉同志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读,分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归纳了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列举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十二种具体情形,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讲解,澄清认识上的误区。在办案程序上,强调公安机关对申请执行人提出拒执犯罪控告不予立案的,执行部门可以引导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并且从刑事诉讼证据角度,剖析了拒执犯罪案件的证据形式,收集、固定证据的方法等要素。
临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猛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打击拒执犯罪对解决执行难、树立法院权威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加强学习,提升办案能力,准确把握拒执罪的定罪量刑;三是要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做到打准、打狠,取得实效;四是要扩大宣传,营造声势,要通过集中打击行动,给被执行人以强大威慑力,起到以点带面的良好效应,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