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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索要钱财未果 男子绑架前妻侄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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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傲杰  发布时间:2018-05-16 15:51:42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男人是一个家的顶梁柱,可临湘男子李某却成了家里的一根“歪梁”,离婚后多次向前妻索要生活费,最后为了索要钱财,还上演了一番绑架外甥的闹剧。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对该案做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5月,被告人李某在离婚后,多次找前妻索要钱财。后经调解,李某同意只要再给1.5万元,便不再要钱。但此后李某反悔仍多次要钱。2017年6月,索要钱款不成的李某决定绑架前妻姐姐的儿子喻某。6月22日6时许,李某驾车来到喻某就读的小学附近,将喻某抱上车,在购买了八宝粥等食物后,开车向长沙方向行驶。路上李某通过微信要求前妻姐妹转2万元给他,并威胁说自己全身绑着炸药,如果报警就同归于尽。前妻姐妹二人当即通过微信向其转账2万元,并询问其所在位置,李某均不回答,还提出让前妻再给其2万元。前妻姐妹只得表示同意,李某遂开车返回临湘。当日18时许,李某在杭瑞高速忠防收费站出站处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李某绑架喻某时间较短,未对其造成人身伤害,并保障其正常饮食,属于“情节较轻”。被告李某自愿认罪、悔罪,且退还了被害人大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李某曾因犯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次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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