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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屋后七米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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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祥玲  发布时间:2018-05-18 15:04:06 打印 字号: | |
  本是邻里,为何诉诸法院?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万某与肖某宅基地相邻,万某为了屋后空地7米的归属权起诉至法院。

  万某诉称,肖某所分配的宅基地与自己的“自留地”东侧相邻,但是肖某为开办幼儿园,强行在万某自留地上建设房屋,共侵占万某宅基地东西宽4米,南北长8米,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肖某立即停止侵犯并要求肖某将其侵占的宅基地恢复原状。肖某辩称万某诉称的其宅基地东北角东西宽4米、南北长8米,早已被万某超规划红线违法建房子。

  法院经审理认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有以下三种形式:宅基地、自留土地、公用企事业。本案争议的万某房后(东)空地7米既不是万某宅基地,亦不是万某的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万某没有使用权。故对万某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法官说法:根据《物权法》第 152 条及《土地管理法》第 59 条、第 62 条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向集体组织申请,由乡政府审核,获得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从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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