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实是贷款了,但是我目前真的没有钱还债,你相信我,我绝对不会逃债。”被执行人钟某眉头紧锁,对执行法官焦急地说着。为了做生意,钟某在十年间多次借贷,事业未见起色,反而欠下一身债务。
自1998年9月至2009年6月,十年时间里,钟某陆续向平江县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立据借款15笔,中途断断续续还过部分欠款,但至借款到期后,钟某仍还有665410元欠款及部分利息未偿清。2017年平江县信用合作联社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钟某清偿其借款本息。之后,经原告多次催讨,钟某始终未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
2018年4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后,考虑到被执行人态度诚恳,又确实暂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于是决定对案件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后,钟某表示自己家有一块已在政府计划内的拆迁征地,若收到拆迁费,一定第一时间还钱给申请人。最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钟某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