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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敲诈勒索又偷越国境 两男子领刑又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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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姝  发布时间:2018-05-24 09:49:05 打印 字号: | |
  敲诈勒索本已违法,还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多次偷越中缅国境前往缅甸赌博,临湘两男子以身试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敲诈勒索、偷越国境案,被告人肖某犯敲诈勒索罪、犯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李某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8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肖某先后两次以阻止工人施工的形式,敲诈勒索他人钱财共计55000元。2012年8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被告人肖某、李某伙同杜某、童某、蒋某等人在未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先后五次从云南省偷越中缅国境至缅甸赌场赌博,并以同样方式偷越入境。案发后,肖某全部退还赃款55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临湘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和要挟、恐吓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肖某、李某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五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肖某、李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肖某积极退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肖某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肖某犯数罪,应当实行并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国公民需要出入国(边)境时,要依法办理相关出入境证件,切勿无证偷越国境,也不能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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