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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战役”进行时#(湘阴)“刑责利剑”效果好 蛮横“老赖”终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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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猛 熊凯  发布时间:2018-05-29 08:05:50 打印 字号: | |
执行干警清点刘某包中财物
  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给湘阴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告知执行干警已如期收到法院转来被执行人刘某的执行款。这是湘阴法院通过“拒执罪”威慑,圆满执结的又一起执行典型案例。

  2016年11月和2017年1月,刘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先后2次向李某借款共计30万元,约定2017年2月归还。到期后,刘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李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判决刘某、周某两夫妻共同偿还李某借款30万元。

  判决生效后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知刘某来到法院执行局接待室,责令刘某夫妻二人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刘某却态度强硬地答道:“我没钱,你们能拿我怎么办。”执行干警鉴于刘某如此态度,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刘某见执行干警对其宣布拘留,态度更加强硬,企图抗法,最终执行干警合力将其制服。执行干警依法清点被执行人刘某所带包中财物,共清查出现金31400元、银行卡20张。

  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执行干警经调查查明,刘某在湘阴某小区有带门面的房屋一栋、某小区房屋一套,还经营了一家汽车销售门店,执行干警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完善相关手续,告知李某可以依法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受理李某刑事自诉案件后,依法将刑事自诉书送达给刘某,这时,在拘留所的刘某才终于明白自己因拒绝执行摊上了“大事”,因害怕拒执追究刑事责任,刘某遂自愿与李某达成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李某撤回了刑事自诉申请。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威严在于执行,法律的生命力也在于执行。有些案件迟迟不能将执行款执行到位,不仅损害群众利益,法院自身的形象也难免深受其累。”湘阴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如是说,便表示今后将更加运用好“刑事追责”这把“利剑”,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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