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省纪委纪检监察四室原主任曹明强案开审
《三湘都市报》:(中院)被控单独或伙同亲属受贿千余万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06-04 15:45:39 打印 字号: | |

本报5月30日讯  今天上午,省纪委纪检监察四室原主任曹明强(副厅长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明强在担任湖南省纪委行政效能室副主任、主任、纪检监察四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投资、案件处理、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兄曹乐强、其子曹辛(均另案处理)共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80万元。此外,曹明强利用职权,插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达220万余元。

    法庭对检察机关、被告人曹明强及其辩护人出示的相关证据,组织双方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曹明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李艳

    链接地址:javascript:

责任编辑:韩爽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