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的母亲向村支书借钱帮被执行人刘某履行法律义务,上演了温情的一幕。
刘某经熟人介绍到家具店老板张某处购买家具,但家具送到后并未支付家具款。后经张某多次催讨,刘某于2014年1月1日向张某出具了一张借款金额为16800元的现金借条,约定了月利率1%,但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期间张某多次催讨,刘某承诺归还但是迟迟没有还本付息。2017年3月1日 ,张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某偿还家具款。经公开开庭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由刘某偿还张某货款16800元及利息。
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没有履行相应义务。无奈之下,张某于2018年1月1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到刘某住处送达了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刘某无动于衷,既不报告财产信息,又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打电话也不接,上门又找不到人,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同时又没有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到僵局。
一个炎热的中午,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刘某在家吃饭,立即顶着烈日赶赴到刘某住所。由于经过一段时间的交锋,刘某有了一定的警觉性,一看到警车撒腿就跑,溜之大吉。当时,刘某的母亲在家,执行干警对其进行释法说理,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告诫对抗执行的后果。刘某的母亲心中有所触动,多次尝试打电话让刘某回来处理,但刘某拒接。
“我有好几个子女,就这个不争气,我也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我年纪大了没有钱帮他偿还,再一个我帮他还了,也不好向其他子女交代。”刘某的母亲向执行干警诉说自己的委屈和无奈。
正在一筹莫展之时,刘某的母亲想起了村委会刘书记,于是打电话向他求助。刘书记在村委会工作多年,化解了很多矛盾纠纷,在当地也是德高望重的人。刘书记到场后,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考虑到金额不大,为了不让执行干警再多跑路,当即表示借钱帮刘某履行,并立即赶回去取钱现场兑付。
自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得到圆满化解。这起案件标的不大,但让人看到人性的光辉,满满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