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似乎看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却很难,而湘阴法执行员刘俊却说“只要我们心里装着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群众就一定会理解我们、支持我们,践行‘司法为民’就不会变成一句简单的口号。”执行员刘俊是这样想的,更是这样做的。近日,他凭借细心、耐心、恒心化解了一起申请执行人因提供劳务致重伤成植物人,而被执行人鲁某在执行员的真情感化之下,主动将自己妻子经营门店的货物变卖偿还赔偿款的“石头案”。
2016年5月,李某在经人介绍下,在鲁某承包工程的工地上干活,因在施工时不慎从房顶摔落,被送往益阳市中心医院治疗。事故发生后,经益阳市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伤情构成一级伤残,住院治疗花光了李某家中全部积蓄。双方因赔偿款项协商未果,李某遂将鲁某诉至湘阴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令鲁某赔偿李某因事故受伤造成的各项费用419907元(扣除鲁某已经支付的88000元)。判决生效后,鲁某并未履行义务,李某妻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四查”均一无所获。被执行人鲁某电话也打不通,这引起了李某家人的强烈不满。“我和鲁某是同村的,他现在经营了一家电器店,有钱不还,我要求拘留他。”李某家人多次到法院要求加快执行。无奈找不到鲁某,执行陷入僵局。为最大限度帮助这个困难家庭,执行员一方面主动对接当地民政部门,帮助其申请低保户资格;另一方面,积极为申请人争取各种渠道的司法救助,在2017年底为申请执行人提供了1万元的救助金。
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鲁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令,坚持每半个月重新发起一次网络查询,仔细翻看每一条反馈记录,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但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员同时每周按时向鲁某发信息告知李某一家现在的窘境。“皇天不负有心人”,月初,被执行人鲁某突然主动来到法院。经询问得知,鲁某家中也不宽裕,在2016年看到李某伤成植物人后,他就努力赚钱想尽快赔偿,可是未曾想经营生意失败,欠下很多债。这场事故犹如一个严重的包袱压在鲁某的内心深处,而看到执行员所发的手机短信后,促使鲁某再次想到已是植物人的李某,不禁心生愧疚。经过激烈内心争斗,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寻求帮助。执行员耐心听完被执行人诉说后,表示虽然理解其困难处境,但其不负责任逃避执行的行为严重违法,当前申请执行人一家处境非常困难,特别是李某康复还需大笔费用以及家人还要抚养一个两岁的小孩,无论如何希望其尽自己最大能力承担责任。经过耐心劝说,被执行人承诺将不遗余力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另一方面也向李某家属反映鲁某的近况。最终,鲁某将妻子经营的电器店里的货物变卖筹到30万元,李某一家看到鲁某积极履行的态度,同意放弃剩余赔偿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