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判台上7个法官审案,这还是第一次看到”。6月21日上午9时,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首次由 “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某等1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据悉,这是继楼区法院审理的何建强等7名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刚实施不久,该院首次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案件由该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廖致担任审判长,岳阳楼区检察院指派3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12月份,被告人吴某与被告人王某等人商议,由吴某安排王某等渔民在洞庭湖中进行非法捕捞,所捕渔获分别按四六分成。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1月1日,被告人吴某组织王某等11人,多次非法捕捞,共计捕捞渔获物5434.02斤,非法获利共计12280元。
2018年1月1日许,吴某等人正在城陵矶冷库码头转移非法捕捞渔获物时,被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共计4300.1斤。
公诉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吴某等12人按照生态评估报告提出的生态修复意见在长江岳阳段城陵矶水域放流成鱼8600千克、幼鱼4028787条,确保因电鱼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及时得到修复。
记者了解到,岳阳楼区法院立案。经阅卷审查发现此案属于今年4月27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适用7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类型,决定组成了由3名刑事员额法官及4名人民陪审员为成员的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12名被告人,并按法定程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委托的辩护人进行了当庭质证;在最后陈述阶段,吴某等12名被告人对自己所犯罪行认罪悔罪,承诺采取合适方式尽快恢复生态平衡。
“7人合议庭的组成,既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社会阅历相对丰富的优势,同时能更好的发挥人民陪审员对社情民意相对了解的优势,能更好的确保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马律师介绍说。
通讯员 李平江 梅耀
链接地址: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