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了解、宣传、遵守《环境保护法》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提高群众环保意识,6月22日,临湘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孝平带领该院干警到坦渡镇大和村展开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活动,并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参与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干警通过展板展示,发放环保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现场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以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与群众互动,解答群众咨询。
此次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倡导广大群众绿色低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