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没有放弃这个案子,在困难重重之下仍攻坚克难地努力执行,我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放下来了,我以后可以轻轻松松地生活了......”6月25日,一条感谢信息发送到湘阴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新春手机上,对执行员张猛在工作中勇往直前、兢兢业业的精神点赞。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发这条短信的,竟然是一位被拘留过的公职“老赖”。
2014年5月,被执行人黄某因房屋需要装修,经人介绍认识了包工头李某,在黄某预付了一万元的启动资金后,李某就组织人员对房屋进行装修。可房屋装修竣工后,被执行人黄某却迟迟未将剩余款项11万元支付给李某。后来,李某多次向黄某追讨欠款,黄某均已各种理由推脱。2016年12月29日,李某向湘阴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理依法判决黄某支付装修款11万元给李某,但黄某却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黄某口头答应按期履行义务。但在承诺还款期限届满后,黄某却迟迟拖延。执行员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黄某系湘阴县某单位的公职人员,于是立即将情况向黄某所在的单位领导汇报,并通过湘阴县财政局冻结其干部津贴的发放。黄某发现工资卡被冻结后,倚仗自己年老体弱,声称自己有心脏病,来到法院大吵大闹。湘阴法院当即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
在拘留期间,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联系家人还款,但希望法院考虑到自己家里的实际情况,能够分期还款。考虑到黄某身体现状和家里经济确实困难,执行员在法理和情理上对申请人做思想工作,希望他能体谅被执行人目前的状况。经过耐心沟通,申请执行人李某同意被执行人黄某分期履行义务。法院也依法对黄某提前解除拘留。
事后,被执行人黄某通过手机短信表达了真诚的谢意,感谢法院干警人性化执法。
近年来,湘阴法院积极倡导人性化执行理念,强化在执行过程中的人情味,注重探索新形势下的执行方法,既要强制当事人履行法院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制止当事人抗拒执行的行为,做到该用的全力要用,又保证不乱用,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多做说服教育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文明执行,维护好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