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周六下午,君山法院执行局仍在加班,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徐某和其母亲一道送来了首笔执行和解款4万元,兑现了之前签订的执行和解承诺。
1993年出生的徐某,因家庭原因,欠下谢某20余万元债务。2011年,谢某以借款、保证合同纠纷起诉徐某,法院判决徐某应偿还谢某26.48万元。当时,徐某刚参加工作,收入有限,无力偿还债务。谢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仍无法执行到位,案件的执行有相当长一段时间陷入被动和僵局。
“徐某年纪轻,收入有限,执行不了,直到去年(2017年)10月凑了2万块钱,还差24万多。申请执行人也因此情绪比较激动,我们多次召集双方来协商,发现他们都想尽快解决难题,矛盾点就在于谢某想要一次性拿到执行款,而徐某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案件承办人许奇恕如是说,正是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法院就想通过垫付的方式,化解矛盾。
“我们提出的方案,得到了院党组的支持,也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支持。尤其,徐某所在公司的老板吴某,出于对员工的爱护,还主动提出为徐某担保,分期将钱偿还给法院,这也让我们很感动。”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新云介绍说。
最终,徐某、谢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谢某适当减免部分借款,由君山法院垫付执行款后,徐某分期偿还。至此,这起执行难案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