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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男子支付宝“花呗”套现诈骗万元被判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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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方方  发布时间:2018-07-03 09:54:3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电子支付功能发展迅速,给人民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着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利用支付宝“花呗”平台套现和网络贷款的诈骗案件。

  2018年2月9日17时许,被害人李某在微信群聊中透露出用支付宝“花呗”进行套现的想法。同在一个群内的包某加了李某的微信,谎称自己可以帮助李某进行套现,两人商定手续费用后,包某通过“花呗信用卡各平台额度对象”将李某的“花呗”额度进行套现,并将套现后的3580元非法占有。李某要求包某转账兑现的款项,包某以“系统问题”一再推脱。当日19时许,包某以支付宝平台需要核实身份信息为由,骗取了李某的支付宝账号、密码、身份证信息,后包某通过自己的手机登录李某的支付宝,用李某的身份信息在网上银行贷款6000元,并让李某将6000元钱转到了自己的支付宝上。

  2018年2月10日中午12时许,包某又以完善被害人李某的支付宝账号信息为由,利用李某的支付宝账号和登录密码,并用李某的身份信息在网络贷款平台贷款1000元,并让李某将1000元通过支付宝转给了自己的支付宝上。李某再三找包某索要套现的钱款未果,反被包某拉黑,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采用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包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平江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包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责令包某退赔被害人李某损失10580元。

  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在生活中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和密码,不要随意告知他人,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而遭受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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