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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货车司机饮酒醉驾 违反交规获刑又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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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运红  发布时间:2018-07-03 10:39:31 打印 字号: | |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车是一种及其危险的行为,不仅仅是违犯交通规则,更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交通事故。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酒后醉驾案,以危险驾驶罪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因醉酒驾驶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结合平江县司法局的调查评估意见,可对被告人王某适用缓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齐犯危险驾驶罪的罪名成立,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提请依法判处的公诉意见,本院予以支持,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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