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遥遥无期的案件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谢谢法院。”7月10日,深圳的台胞当事人刘某在收到52万元执行款后,向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舒志辉法官发来微信,对该院通过微信高效执行赞不绝口。
刘某家住深圳市龙华新区,是一位台湾同胞。去年5月,原告刘某与被告汤某合同纠纷一案,在湘阴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由被告支付原告50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调解协议。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湘阴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汤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先后通过电话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按照判决履行法定义务,同时通过各种财产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义务,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因为当事人双方都不在湘阴本地,通过电话联系、现场调查、传唤到法院谈话等传统方式沟通存在一定困难,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让双方当事人都参与到案件执行中,执行干警主动创新办案方式,创建微信工作群,将该案双方当事人拉入其中。执行干警反复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告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生意的影响,积极筹款。另一方面,努力做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告知被执行人的经济现状。
7月10日,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汤某的哥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申请执行人刘某支付52万元,申请执行人刘某也自愿放弃7万余元逾期利息。
当前,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攻坚阶段,湘阴法院主动调整工作思路,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将“互联网+”运用于执行工作之中,让执行工作质效得到大幅度提升。此次将微信群引入执行工作,在案件当事人以及执行干警之间搭建起跨越时间、空间与地域的交流新平台,不仅减少了当事人往返奔波的诉累,并且节约了司法成本,是一次积极有效的尝试,让台湾同胞感受到“两岸一家亲”,受到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