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遥遥无期的案件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谢谢法院。”7月10日,深圳的台胞当事人刘某收到52万元执行款后,向湘阴县人民法院舒志辉法官发来微信,对该院通过微信高效执行赞不绝口。
家住深圳的刘某是台湾人。去年5月,刘某与汤某因合同纠纷,在湘阴法院主持下达成由汤某支付刘某50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汤某一直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湘阴法院依法向汤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先后通过电话多次督促汤某履行法定义务,并通过各种财产查控系统查询汤某名下财产。
汤某没有履行义务,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因为当事人双方都不在湘阴本地,通过电话联系、现场调查、传唤到法院谈话等传统方式沟通存在一定困难,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让双方当事人都参与到案件执行中,执行干警主动创新办案方式,创建微信工作群,将该案双方当事人拉入其中,反复做汤某思想工作,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告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不良影响,督促汤某积极筹款。另一方面,努力做刘某思想工作,告知汤某的经济现状。
7月10日,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汤某的哥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刘某支付52万元,刘某也自愿放弃7万余元逾期利息。
通讯员 陈中伟 熊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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