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法制周报》:(湘阴)14人猎杀贩卖52只小天鹅受审
岳阳市首起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06-22 10:41:53 打印 字号: | |
    法制周报记者曾雨田 通讯员李艳 陈中伟
    洞庭湖内,可爱的小天鹅在这里栖息、引吭高歌,优雅漫步,成为独特的风景。然而,为了牟取利益,胡某武等人打破了这份宁静,52只小天鹅被猎杀,成了餐桌上的野味。
    6月15日,湘阴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内,被告人胡某武等14人因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受审。案件由院长李卫东担任审判长,检察长何忠伟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岳阳市首起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14人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胡某武、汪某、张某风、张某兴、刘某兵、胡某书及黄某(已死亡)等人明知小天鹅是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先后6次在湘阴县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捕获小天鹅52只,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再各自进行销售,分配所得款项。
    李某平、颜某宇、肖某元、张某辉、汪某松等人明知小天鹅是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仍非法收购或出售。
    检察机关以胡某武等14人分别犯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胡某武等7名被告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采取替代方式修复生态。
    法院首次组成7人合议庭
    按照新的《人民陪审员法》,湘阴县法院首次组成“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审理此案。
    李卫东介绍,一般下列几类案子才会采用7人合议庭审理:
    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此前,法庭已召开庭前会议对部分证据进行质证。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经过5个小时庭审,14名被告人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将择日宣判。
    恢复环境耗费巨大
    为查明猎杀小天鹅的行为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后续修复方案,公安机关委托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进行评估。
    专家认为,小天鹅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极具生态价值,这包括它对其他动植物的影响以及所处环境各要素的制约关系,通过长期进化磨合,小天鹅与环境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生态关系,这种动态平衡关系维系着当地生态平衡。
    每只小天鹅携带着本种群的基础基因以及个体的特殊基因,由此构成该种群的遗传多样性。小天鹅复杂的基因结构是独一无二的,一旦消失,将无法挽回。
    人为造成小天鹅种群数量的减少,直接影响着整个洞庭湖区生态环境的平衡,替代小天鹅来维持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稳定的费用巨大,无法用数字统计。
     “这些小天鹅是从西伯利亚迁徙过来的,洞庭湖区数量不到3000只。全国也只有8000多只。”作为专家证人出席庭审的湖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邓学建深感痛惜。
    链接地址:javascript:
责任编辑:韩爽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