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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窃取他人支付宝贷款给自己使用被判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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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强  发布时间:2018-07-23 15:00:39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借用他人的手机玩游戏之时发现支付宝绑定了银行卡,且信用额度高可以贷款提现,便产生了利用他人的手机支付宝贷款给自己使用的想法,从而用他人支付宝从“来分期”软件上贷款并转账到自己的支付宝,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支付游戏费用。汨罗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2日,被告人李某某陪伴被害人游某某一起从原汨罗市黄市乡出发去株洲市攸县送货并返回。途中,李某某借用游某某的手机玩游戏之时发现游某某的支付宝绑定了银行卡,且游某某的信用额度高可以贷款提现,便产生了利用游某某的手机支付宝贷款给自己使用的想法。趁游某某不备之际,李某某先是利用游某某的手机支付宝和身份信息从“来分期”软件上贷款并提现3300元到游某某的支付宝账户上,又登陆游某某的支付宝将钱款转入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最后李某某还直接从游某某的支付宝绑定银行卡里转出人民币400元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李某某将上述钱款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支付游戏费用。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家属对被害人游某某进行了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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