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案件中,家庭纠纷也是较难处理的一类,曾经最为亲近的人对簿公堂后,往往心中积怨较深,处理不当,还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舒法官在和风细雨式的执行下,成功执结三起离婚纠纷案。
第一案:
黄某与陈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湘阴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之女由被告陈某抚养,原告黄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直至婚生女年满18岁为止。双方名下的房屋归被告陈某所有。判决生效后,黄某拒绝将该房屋转移登记到陈某名下,陈某无奈之下向湘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黄某督促其履行义务,但黄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考虑到该案是家事纠纷,如果采取严厉的强制执行手段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执行法官于是采取沟通劝解的方式,希望黄某自觉履行义务。在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劝解当事人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尽量给孩子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不要让孩子居无定所,避免给女儿造成二次伤害。其次向其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指出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可能导致的一系列严重后果。最终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该房屋过户到陈某名下。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第二案:
被告杨某与原告易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14年登记结婚。双方因婚前了解较少,婚后性格不合,二人经常因琐事经常发生矛盾,感情已经破裂。2018年2月,原告易某向湘阴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离婚。法院依法判令准许两人离婚。原告易某补偿2万元给被告杨某。判决生效后,易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杨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易某拒不配合。执行法官考虑到该离婚纠纷的特殊性,本着化解恩怨、消除矛盾为出发点,对易某耐心细致劝解向其释法明理,并对易某的父母进行情绪安抚,力促达成执行和解。最后在湘阴法院执行局舒法官的沟通和监督下,被执行人易某将2万元执行款履行到位。看着曾经充满怨气的易某和杨某脸上露出了笑容,执行干警也会心地笑了。
第三案:
黄某与钟某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夫妻感情破裂。黄某遂起诉至湘阴法院。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共同拥有的一套房屋归黄某所有,原告黄某补偿被告钟某4万元。判决生效后,钟某将房屋过户到黄某门下,而黄某却迟迟不肯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执行期间,黄某对法院的电话充耳不闻,也拒绝到法院调解。近日,执行法官来到黄某家中,与黄某当面沟通。在谈话中发现黄某思想消极,考虑到如果强制执行可能适得其反。因此,执行法官以聊天方式进行谈心,循序渐进、深入浅出,说明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告知黄某要依法办事,尽快处理和前妻的事情。同时鼓励他生活没有过不去的坎,努力向前看,生活一定有新的开始。在长达三小时的耐心劝说后,黄某终于答应支付钟某全部案款,并感谢执行法官对他的耐心开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