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法院执行干警真是我们老百姓的依靠,拖了这么多年的‘老赖’这次终于肯还钱了。”7月23日,年近七旬的申请执行人张某在执行局接待室紧握执行干警的双手激动地说。
据悉,老人家张某与公职人员潘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湘阴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潘某在判决生效后偿还张某货款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潘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张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过周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潘某是湘阴县某单位公职人员,执行员多次到潘某所在单位,但均未找到潘某本人。执行法官遂当场下达案情通报,请该单位通知潘某到法院说明情况,同时出具裁定书,要求该单位协助扣留潘某工资(每月保留基本生活费)直至案件执结。该单位当即表示坚决配合、协助法院执行工作。
潘某得知工资卡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承诺答应还款。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到法院调解,执行法官对潘某耐心引导,向其明确告知如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看到了湘阴法院打击 “公职老赖”的决心和举措,意识到自己逃避执行行为的严重后果,受到较大思想震动,迅速将欠款履行了一部分,且与申请执行人签订了还款协议。
据了解,自开展决胜执行难专项活动以来,湘阴法院针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公职人员制定出相关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职人员,要将其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向其同级所在单位通报;定期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关于公职人员等为被执行人的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情况,协调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党纪、政纪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