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分别向两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9万余元和9千元。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发放的执行案款全部是通过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到,并通过冻结、扣划,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上的。
第一案:
李某与王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湘阴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李某9千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拒绝履行义务,并“人间蒸发”。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王某财产进行了系列调查,未查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并且王某一直躲避执行,多方调查也未能找到被执行人王某。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该案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案件执行标的不大,但执行法官对案件并没有放弃,持续关注被执行人动态,时刻坚定将案件执行到底的决心。执行法官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终本案件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终于发现被执行人王某银行账户有2万余元,便立即依法冻结、扣划,将9千元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第二案:
2015年湘阴法院就湘阴某银行诉易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书,判决书确定易某于判决生效后支付该银行8万元及相应利息。但被告易某却并未履行给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易某一直规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找其财产,并未有所收获,多次寻找未果,就把易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在查找到上述案件王某名下有9千元的同时,发现被执行人易某有9万余元,便立即依法冻结、扣划,将9万余元兑付给申请执行人。
自开展决胜执行难专项活动以来,湘阴法院积极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活动,对终本旧案、执行积案发起线上再查控,开展线下再入户,执行局成立旧案清查小组,负责旧案查询工作。不放弃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对有财产的立即采取执行措施,促使一批陈年积案得到执行,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