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雏长大,尚且衔食哺其母,你们何不借此机会好好迎接新生命的到来?”日前,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用一则“慈乌返哺”的寓言故事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案件中的原告李某(男)与被告田某(女)系一对结婚6年的丁克夫妻,婚前约定不生育子女,可是没想到意外怀孕。在双方的商讨下,李某想让田某生下孩子,为平淡的生活增加一丝乐趣,可是田某却说李某破坏了他们之前的约定,不愿意生下这个孩子,想继续做丁克,还扬言要去医院打胎。气急之下,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调解室里,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结婚6年感情基础一直较好,现离婚的导火线就是这个未出生的孩子。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用了一则“慈乌返哺”的寓言来感化双方,“幼乌长大以后,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在父母老了的时候,就让父母栖息在巢里,而幼乌则出去为父母觅食。幼乌尚且懂得感恩之心,那作为父母的为什么要去剥夺他们的生命呢!父母也应该感恩孩子来到了你们的身边。其实养育孩子的意义就是享受孩子在成长中带给我们的每份快乐。”
在承办法官动情感人的语言中,被告田某认识到自己即将为人母的情感缺失,表示愿意生下这个孩子,与丈夫好好生活,原告李某拉着承办法官的手,连声感谢法官挽救了他的家庭。一起离婚案件顺利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