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县法院荣家湾人民法庭法官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刘某曾两次向岳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妻子喻某离婚,后都自愿撤诉。今年再次以喻某性格暴躁,认为无法和喻某共同生活为由向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仔细查看了三次起诉的材料,分别向二人了解情况,并且走访了他们的父母和邻居,通过沟通和走访后发现刘某离婚的欲望并不强烈,两人至今仍生活在一起,而且喻某有可能存在一定的精神异常。法官找到了该案的症结所在,将夫妻二人都约到法庭进行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建议喻某到医院检查,找出脾气暴躁的病理性的原因,如果存在问题要及时治疗,同时希望刘某能多一点包容,夫妻感情还在,作为丈夫要事事多退让,反思自己是不是做得不够好才引起妻子发怒,如果妻子因为病理原因要好生照顾。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当庭宣判驳回了刘某要求与喻某离婚的诉讼请求。双方均表示不会上诉,愿意再给对方机会。两人领取判决书后一起回家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为了该案件圆满解决,承办法官多次打电话和当事人沟通,并到家中做工作,解开双方的心结,让当事人感受到面对困难要携手共度的道理,夫妻情分得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