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法院执行局运用多种强制措施巧妙调解,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原告夏某与被告张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湘阴法院依法判令张某于判决生效后返还夏某履约保证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还款义务,夏某向湘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湘阴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张某,张某表示资金困难,没有还款能力。执行过程中,查出张某在湘阴城区有一套房子,执行法官遂立即查封、冻结了该套房屋,并向张某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告知如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拍卖该套房屋。同时做思想工作督促张某还款。
执行法官通过多次对被执行人讲明道理,耐心地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以房抵债”的协议,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既避免了法院对当事人财产的强制处理,又在有限的时间内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通讯员 熊凯
链接地址: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