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平江)再婚不幸福 法官调解和气分手
分享到:
作者:邹方全  发布时间:2018-08-21 16:02:32 打印 字号: | |
  女方离异,男方大龄未婚,双方认识不久就登记结婚,孰料婚后问题频发,最终婚姻走到尽头,二人对簿公堂。近日,平江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离婚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和平分手。

  李某离婚单身,陈某大年未婚,经媒人介绍认识,双方互生情愫,不久登记结婚以定终生。然而结婚后不久就经常为琐事吵闹,李某怪陈某脾气暴躁,不懂得关心人,陈某抱怨李某不做家务,三天两头回娘家,矛盾不断升级。最终,李某想结束这段不幸福的再婚生活,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开庭前,承办法官耐心劝解二人珍惜婚姻,再给彼此一次重归于好的机会,但原告李某离婚态度坚决,被告陈某也觉得和好无望,不愿意和好。鉴于双方的意愿,法官遂着手调解离婚,不过双方为彩礼的返回问题僵持不下,法官遂及时进行开庭。

  经过开庭,查清了彩礼、嫁妆及婚后感情状况等问题,为调解进一步打下了基础。陈某认为结婚花了七八万元,也没有生小孩,一旦离婚人才两空,要求李某返还彩礼、金银首饰,李某则认为陈某给的彩礼全部用来买了嫁妆,不需要返还彩礼。法官便从法理、人情、风俗习惯等方面向原、被告做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离婚,李某退还彩礼10000元及金手镯一个、戒指一个、项链一条、耳环一对给陈某,嫁妆李某自愿放弃,归陈某所有。至此,这起不幸福的婚姻终于婚姻画上了句号,双方和平分手。
责任编辑:韩爽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