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 90后女子石某在男友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男友的手机,冒用男友身份信息,在手机内的各大网络贷款平台进行贷款或使用男友信用卡套现共27259.2元。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石某与刘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2017年7月17日,刘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平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在被刑拘前,刘某在自己手机上下载了众多网贷软件,然后绑定自己的手机号码和银行卡贷款。2017年8月中旬,刘某父亲在石某的帮助下,将刘某之前的贷款全数还清。
2017年8月下旬,石某找男友父亲拿到了放有男友手机卡的苹果手机。2017年8月至12月期间,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石某用绑定了刘某身份信息资料的手机软件网络贷款15107.9元,同时,还使用刘某绑定的信用卡进行取现、套现共计12151.3元,用于个人挥霍。案发后,石某的家属赔偿了刘某的损失,刘某表示谅解。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以盗窃罪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艾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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