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路边玩手机没有注意来往车辆,单某被掉头的车辆撞成重伤。虽然在法院判决后单某及时拿到了赔偿款,但是面对自身严重的伤情,“低头族”单某对于自己痴迷玩手机的行为早已悔不当初。
2017年12月,单某蹲在离家门口不远的路边玩手机。恰遇杨某驾驶小车在该路段掉头行驶。在车辆掉头过程中,由于单某蹲在路边位置处于杨某驾车的视觉盲区,单某被车辆撞上造成全身多处骨折,花费医疗费用三万余元并构成九级伤残。交警部门最终判定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经法院审理,该案事实清楚,但就赔偿标准单某与保险公司存在较大分歧。在调解无果后,法院最终判定由杨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单某各项损失二十余万元。
法官寄语:由于移动信息平台的发展,近年来产出了大量的“低头族”。由于过于专注手中的移动信息平台,“低头族”在社会安全中面临越来越多的潜在风险。该案中,虽然因为是杨某驾驶机动车撞伤行人单某,由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当初单某能够不痴迷于手中的手机,那么就能够及时觉察到身边的危险,从而避免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不至于给自身造成如此大的伤害。大家要合理使用手机,养成良好的习惯,不要因为过度痴迷于手机而给自己给他人带来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