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改善岳阳市营商环境,提高涉外审判效能,近日,岳阳中院联合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签署《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合作备忘录》,两部门将共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
备忘录明确,通过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向企业送达诉讼文书的,法院将及时把相关材料移送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的企业在诉讼过程中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申请移出名录的,须与人民法院联系;且在诉讼过程中与法院取得联系的,应当说明无法联系的理由,人民法院审查发现企业存在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了司法和政务数据的整合共享,有效提高人民法院送达效率和服务外向型经济的审判效能,进一步促进企业诚信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