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平江)耄耋老人凌晨触电身亡后达成调解 司法及时确认为双方吃上“定心丸”
分享到:
作者:王杰  发布时间:2018-08-29 15:35: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法院受理了一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为一起因触电造成一名耄耋老人死亡的意外事故及时赋予了法律效力,为事故双方当事人及时吃了一个定心丸。

  2018年7月份,周某在早上四点外出时触碰到被树枝打落在地的电线后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周某的众多子女向平江电力局提出了高达百万的赔偿请求。在司法所的及时调解下,周某子女最终与电力局达成了二十万元的赔偿协议。但是由于调解过程中,双方本身矛盾激烈,对对方的信任度均不高。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均心有顾虑。周某子女担心电力局赔偿款不能及时到位,表示要等赔偿款全部到位后才能将周某安葬。电力局亦担心周某子女在得到二十万元后又提出新的不合理要求,故只同意只能先付五万元,剩余赔偿款只能等周某安葬后,再一并赔付。由于双方彼此缺乏信任,好不容易达成的调解协议又面临被双方当事人推翻的境地。于是,双方向平江法院提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之诉。

  法院受理此案后,及时通知事故双方当事人到场到法庭接受问询。在确认双方真实意思并审查了调解协议合法性、真实性后,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并就民事裁定书的法律效力以及双方如有违反协议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在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后,双方均表示吃了“定心丸”。该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经法院向双方当事人下达后,周某子女及时将周某进行了安葬,电力局后来亦依照约定将赔偿款及时支付到位。这起矛盾冲突较大的意外事故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认为:调解协议确认之诉是新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新增加的制度。该制度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为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体现了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变革和民众需求的能动性。确认调解协议制度必将在往后法院审判活动中发挥更重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韩爽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