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的实际情况我们都很清楚,是很可怜,值得同情,人是老实,确实没钱,法院的‘及时雨’帮我们度过了难关,补齐了孩子上学的费用。”日前,前来临湘市人民法院领取了15000元司法救助金的申请人卢某一家感叹道。针对部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临湘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的同时,还对生活极度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极大地缓解了申请人的困境。
被执行人李某(盲人)和潘某(双手截肢,丧失劳动能力)本是一对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找到申请人卢某借款共计14000余元。2016年李某、潘某离婚后,卢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借款,法院判决李某、潘某共同偿还债务,但二人均未履行,卢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迅速依法向李某和潘某发送执行通知书,并在被执行人所在村组开展执行调查。经调查发现,李某离婚后已经远走他乡,下落不明。潘某在当地重新组建了家庭,现任丈夫系盲人,儿子打工时右手残疾,女儿正在念书,全家基本开支仅靠丈夫工作维系。执行干警穷尽各种调查手段后,认定潘某一家确无履行能力,无力负担执行款。而申请人卢某家境同样十分贫寒,卢某年过七旬,大儿子是低保户,两个孙子都是先天聋哑,全家六口仅依靠卢某微薄的养老金度日。如果执行款不能到位,小孩上学也受影响。为了缓解卢某一家生活实际困难,根据其申请,临湘法院审查认定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该院党组讨论,决定对其申请标的额15000元(含本金及利息)进行了全额救助。得到法院救助的卢某感激之情溢于言表,遂出现文章开头一幕。
在决胜执行难战役中,临湘法院始终坚持将民生作为工作重点,针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固定经济来源、身患重病确无履行能力的,申请人债权尚未完全实现,且生活又十分困难的情况,不断强化司法救助工作,为困难申请人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最大限度缓解其困难,帮助其渡过难关。